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財政部(89)台財融字第 89740083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一)字 第 094100050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二) 字第 09620000300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