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銀行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適用疑義(103.06.27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3454號函廢止)
公(發)布時間: 082.09.22
廢止時間:103.06.30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財政部(82)台財融字第 821153859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
  0310003454  號函自一百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