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財政部(90)台財融(二)字第 0900007 16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九十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三日財政部(90)台財融(二)字第 0902000 449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六 )字第 0946000093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