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日財政部(91)台財融(五)字第 090500022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五 )字第 0935000564 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