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財政部(60)台財錢第 16203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十七日財政部(84)台財融字第 84707238 號函 發布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於一百十一年 十月三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