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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102.12.04金管銀票字第10240004190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091.04.09
修正時間:102.12.04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九日財政部(91)台財融(四)字第 091801054
  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
  第 094000362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2
  400041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