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九日財政部(91)台財融(四)字第 091801054 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 第 094000362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2 400041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