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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對經營不善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評估要點(100.11.04廢止)
公(發)布時間: 091.10.30
廢止時間:101.01.01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第 95 次會議決
  議通過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