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53000146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6300019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第 1003000447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