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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子票證儲存款項信託契約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2.04.25金管銀票字第11202711471號令廢止)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098.04.22
廢止時間:112.04.25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8400029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202711471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