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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第五十條第二項所定銀行財務業務健全標準規定(101.04.30金管銀控字第10160001340號令修正)
公(發)布時間: 098.11.12
修正時間:101.04.30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控字
  第 098600122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控字
  第 101600013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