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107.09.20金管銀合字第10702735040號公告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104.04.27
修正時間:107.09.20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400077772  號公告訂定全文 24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生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第 107
  02735040  號公告修正第 2~5、8、16  點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註: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第 1
  1002744281  號公告修正本事項與「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不得
  記載事項」合併修正為「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
  載事項」;並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