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3.11.26金管證券字第11303860246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110.06.30
修正時間:113.11.26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除第 7  條另定
施行日期外,自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施行。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1002
  72040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除第 7  條另定施行日期外,自一
  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1303860246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除第 7  條另定施行日
  期外,自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施行
  (原名稱: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新
  名稱: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二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14
  0380639 號函勘誤第 9  條條文及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