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
一 收受支票存款。
二 收受其他各種存款。
三 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四 發行金融債券。
五 辦理放款。
六 辦理票據貼現。
七 投資有價證券。
八 直接投資生產事業。
九 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
十 辦理國內外匯兌。
十一 辦理商業匯票承兌。
十二 簽發信用狀。
十三 辦理國內外保證業務。
十四 代理收付款項。
十五 承銷及自營買賣或代客買賣有價證券。
十六 辦理債券發行之經理及顧問事項。
十七 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
十八 受託經理各種財產。
十九 辦理證券投資信託有關業務。
二十 買賣金銀及外國貨幣。
二十一 辦理與前列各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及代理服務業務。
二十二 經政府對專業銀行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