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網站導覽
系統首頁
銀行局首頁
意見信箱
RSS
:::
最新訊息
整合查詢
分月法規
法規體系
英文法規查詢
相關網站
使用手冊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094.11.21修正)
歷 史 法 規
23
二十三、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應將其商品項目及其重要內容,於本 會銀行局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及本會指定之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