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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目 │收費金額 (新台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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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金融機構 (外國銀行除外) 經許│執照費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
│ 可設立,申請核發營業執照 │四千分之一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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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外國銀行經許可設立,申請核發│執照費按專撥在我國境內營│
│ 營業執照 │業所用資金四千分之一計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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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金融機構因增加資本或增加在我│執照費按章程所定增加資本│
│ 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申請換發營│或資金數額四千分之一計算│
│ 業執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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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金融機構申請換發或補發營業執│執照費新台幣三千元。 │
│ 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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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金融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申請核發│執照費按每一分支機構新台│
│ 營業執照 │幣三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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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金融機構因行政區域或門牌改編│免繳執照費。 │
│ 變更所在地地址,申請換發營業│ │
│ 執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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