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準則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九條第一項、第十七 條第二項、第七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一百零一條準用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之。
095.03.06為增訂「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處理準則」 相關規定,爰修正本準則之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