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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102.11.18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3860號公告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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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1   
一、(借款金額或額度)
    借款契約屬「一次撥付型」者,應明定「借款金額」;借款契約屬「
    循環動用型」者,應明定「借款額度」。
    前項借款金額或額度應載明幣別,未載明幣別者,推定為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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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