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三項、 第四項及第四十二條準用第四十一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104.04.27本辦法訂定之依據。110.06.30配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條次變更及刪除現行第四十條規定, 修正本條之援引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