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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114.04.01金管銀外字第11402709111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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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1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配合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推動
    政策,在風險適度控管前提下,就特定金融業務施行特定地點之業務
    試辦,以提升金融競爭力,特訂定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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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