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審核委員會議,應每次作成紀錄,於開會之翌日分送理事會及監事會 。 前項會議紀錄所載決議如有違背法令,監事會應即提出糾正,並通知理事 會停止執行,理事主席對於放款審核委員會之決議,如認為執行顯有困難 者,得敘明理由提請理事會核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