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網站導覽
系統首頁
銀行局首頁
意見信箱
RSS
:::
最新訊息
整合查詢
分月法規
法規體系
英文法規查詢
相關網站
使用手冊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法規名稱:
廢
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
(105.03.15金管銀合字第10530000360號令廢止)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10 條
除農、漁會以外,有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三條所定情事之一 者,不得充任新設銀行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全選
行政函釋 (0)
歷史法條 (1)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期 間:
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
輔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