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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114.11.25金管銀控字第114027382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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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0     條
金融控股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者,除有第八條第二項及前條規定情形
外,應於完成投資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函報投資計畫執行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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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