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費用計收、調整及揭示
存款人使用金融卡所為各項交易或服務所生之工本費項目及金額;如
收取,其金額不得逾下列上限:
(一)交易手續費類:
1.國內跨行提款:每次為○元(最高不得超過陸元)。
2.國內跨行轉帳:每次為○元(最高不得超過壹拾柒元)。
(二)服務費用類:
1.卡片解鎖:每次為○元(最高不得超過伍拾元)。
2.補/換發新卡:每次為○元(最高不得超過壹佰元)。
前項費用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繳納:
□自存款人帳戶扣繳。
□其他約定方式:
第一項費用應以顯著方式於營業場所及存款行網站公開揭示。
第一項第二款之服務費用,非經存款行證明卡片須解鎖或補、換發係
因可歸責於存款人之事由所致者,不得收取之。存款人因卡片須解鎖
或補、換發,而發生損害者,存款行應負賠償責任,但存款行證明其
就卡片須解鎖或補、換發係不可歸責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