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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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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06     條
(經營管理人員資格)
信託投資公司之經營與管理,應由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之財務人員為之; 並應由合格之法律、會計及各種業務上所需之技術人員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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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