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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管理外匯條例(098.04.29華總一義字第0980010589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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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1     條
(旅客等攜帶外幣進出國境之管制)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者,應報明海關登記; 其有關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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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