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101.11.01一、條次變更。 二、就本次全案修正,重新訂定施行日期。105.08.23新增第二項規定,明定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