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司章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營業項目。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四、公司所在地。 五、公告方法。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任期及任免。 七、董事會之職責及其與經理部門職權之劃分。 八、訂立章程之年、月、日。
098.10.05條次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