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各金融機構應將本注意事項之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 ,並依據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內部稽核及自行查核。
097.03.03規定各金融機構應將相關規範訂入其內部作業準則,俾作為其遵循之依據。如違反本 注意事項之規定,則核屬違反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或其他相關法律授權訂定之內部 控制制度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主管機關得依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七款、信用合 作社法第四十五條、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九款及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 三十八條規定處分。097.11.12(原第八點調整為第九點) 點次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