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從事資訊安全相關業務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 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資訊相關系所畢業。 二、非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但在資訊相關單位或於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 具有三年以上服務經驗。
102.01.21一、本條新增。 二、為強化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之資訊安全控管,參考「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 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明定該事業資訊安全人員應具備之資格 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