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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13.02.19金管銀法字第11302702451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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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3     條
特別股發行情形應記載流通在外及辦理中之金額,並揭露發行條件、對股
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之事項。屬私募特別股者,應以
顯著方式標示。 (附表十三)
相關圖表: 附表十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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