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計畫內容:最近三年度資金運用計畫預計效益尚未顯現者之分析。 二、執行情形:就前款計畫之資金用途,說明已辦理擴充業務及營業據點 、充實營運資金、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之計畫內容、資金來源、運用 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094.12.071.條次變更。 2.參考「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八條規定,並考量信用合作社特性,規定 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應記載事項。 3.現行條文第一款改列修正條文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目。 4.現行條文第三款第(一)、(二)目改列本條第二款、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