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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103.11.12金管銀合字第10300300880號公告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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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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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廣告責任
      金融機構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對借款人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
      告之內容。廣告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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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