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細則之制定)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施行細則之制定)
062.05.28本法施行後,原施行法之大部條文既已納入本法,而其他事涉瑣屑,屬於程序者仍以 另由行政院製訂施行細則為宜。並擬於施行細則公布施行時同時將本法施行法報請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