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設立許可後核發營業執照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核 發營業執照: 一、股東持股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者。 二、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不符合第六條規定者。 三、不符合第七條規定者。 四、未提出應具備之文件者。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為無法健全有效經營銀行業務之虞者。
096.05.01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主管機關用語。 三、配合第六條規定,修正第二款文字。 四、款次變更;配合條次變更修正第三款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