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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合併法(104.12.09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389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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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5     條
(員工權益之準用)
金融機構依本法合併、改組或轉讓時,其員工得享有之權益,依勞動基準 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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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