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商業銀行設立標準(107.11.14金管銀控字第10702745620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17     條
主管機關就銀行設立之有關事宜,得隨時派員查核,或請地方主管機關或
適當機構派員查核,並得令申請設立銀行者,於限期內提出必要之文件、
資料或指定人員前來說明。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