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契約之交付) 借款契約正本乙式__份,由借貸雙方、保證人及其他關係人各執 乙份為憑。但經保證人及其他關係人要求或徵得其同意者,得交付 影本由金融機構註明『與正本完全相符』並加蓋本契約專用章。
102.11.18明定契約份數與契約交付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