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機構未經核准辦理信用卡業務前,不得為任何有關之廣告或促 銷之行為。 信用卡業務機構從事廣告或其他行銷活動而製作之有關資料,於對外使用 前,應先經法令遵循主管審核,確定其內容無不當、不實陳述、誤導消費 者或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
099.02.02一、條次變更並酌作文字修正。 二、參酌「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 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第二十條之規定,增訂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