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085.06.28台財融字第85530400號令廢止)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19     條
社員代表、理監事及理監事主席之選舉票,應由信用合作社印製並加蓋圖
記。
理監事及理監事主席之選舉票,並應經主管機關指導監督人員簽章。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