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 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其經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 額之支付;不能提供擔保時,得請求將票據金額依法提存。其尚未到期之 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給與新票據。
(公示催告)
062.05.28改執票人為票據權利人,其理由與前條說明相同,又提存法已公佈施行多年,有關提 存處所,自應依該法規定辦理,因刪去「法院、商會、銀行公會或其他得受提存之公 共會所」字樣,以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