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係提供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評估公司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 力,以及公司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與 流出,彙總說明公司於特定期間之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其表達與揭露 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規定辦理。
095.01.24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金融控股公司編製合併現金流量表及表達之相關規定。100.10.11一、條次變更。 二、參考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第一百一十一段規定,修正現金流 量表之編製依據。103.10.21本條未修正。111.12.30配合第四條第一項修正財務報告使用人為主要使用者,爰酌修相關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