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08.11 為使美元為幣別之短期票券交易規格標準化,參考新臺幣短期票券係以新臺幣十萬元
為最低買賣面額,爰增訂美元短期票券之最低買賣面額為美元一萬元。
104.08.26 配合中央銀行於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三
十六條規定,開放指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爰於第二點增列以歐元、人民
幣及日圓為幣別之短期票券,其最低買賣面額及買賣單位之規定,以活絡次級市場之
流動性。
105.12.27 配合中央銀行於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日修正發布「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
要點」,增列銀行得發行澳幣可轉讓定期存單,訂定以澳幣為幣別之外幣短期票券最
低買賣面額及買賣單位之規定,以活絡次級市場之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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