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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099.07.30金管銀外字第09950002060號令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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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2     條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以下簡稱旅客)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
記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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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