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之國外機構,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於中華民國境外發行電 子票證之機構。
100.01.25參酌銀行法第一百十六條外國銀行之規定,明定「國外機構」為於中華民國境外發行 電子票證之機構,爰不包括 Visa、MasterCard 國際組織等僅提供國際間交易結算及 清算系統平台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