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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113.12.31金管銀票字第1130274272號函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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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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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架構
    以「營造信託業與社會大眾互利雙贏的環境」為核心價值,規劃如下
    :
一、三項目標:
(一)創新:
      推動信託業在產品設計、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等方面,持續創新與
      升級,並結合現代科技,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數位技術,促進
      營運效率,具備靈活應變市場環境快速變化之能力。
(二)普惠:
      因應不同族群客戶需要,發展多元信託商品及專業管理服務,並宣
      導信託觀念,強化國人金融素養及善用信託制度,以提升信託普及
      率及增進生活品質。
(三)永續:
      信託業務發展結合整體永續發展策略,整合資源並透過跨業結盟合
      作,提供綠色信託等永續轉型之金融商品或服務,並持續精進高齡
      金融友善服務,善盡社會責任,永續發展。
二、六項策略
(一)創新信託服務,培養管理全球資產之能力。
(二)運用數位技術,強化信託服務功能及提升營運效率。
(三)培育具跨領域及整體規劃能力之信託人才,並普及信託觀念宣導,
      。
(四)整合資源及深化跨業結盟,追求永續發展。
(五)開發多元普惠之信託商品並精進友善服務,滿足超高齡社會需求,
      。
(六)辦理評鑑獎勵績效優良之信託業與有功人員。
三、執行方式
    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推動,並辦理評鑑獎勵績效優良之業者與
    有功人員,以提供適當誘因鼓勵信託業配合辦理。將視信託業執行成
    效及社會經濟發展情形,滾動檢討藍圖內容及評鑑獎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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