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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103.06.04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82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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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20     條
(受益人名冊記載事項)
受託機構應設置受益人名冊,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益人之姓名或名稱、住所或居所。 二、受益人之受益權種類及其本金持分、收益持分。 三、受益證券之編號。 四、受益證券取得之日期。 採電腦作業或機器處理者,前項資料得以附表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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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