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11.23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條增訂有關金融資產及負債之相關規定,爰修正第一
款、第五款及第六款,有關資產負債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之格式內
容,並增訂第二款第三目、第五目、第七目及第十目等相關資產負債科目明細表
格式。
三、配合第十一條修正損益表改以淨利息收益之表達,爰修訂第三款損益表之格式內
容。
四、配合第十一條增訂與金融商品相關之損益科目,爰修訂第四款第四目至第六目,
增訂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備供出售資產及持有至到期日資
產損益科目明細表。
099.09.13 一、配合第八條、第九條會計科目順序之調整,調整第二款科目明細表排列順序,以
利表達及申報作業。
二、配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及第三十八號之發布及參酌「公開發行銀行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一)修正第一款格式一「資產負債表」,增列待出售資產、負債、權益相關科目及
調整資產科目排列順序。
(二)增列科目明細表:格式二~六「待出售資產明細表」、格式二~十五「無形資
產變動明細表」及格式二~二十三「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明細表」。
三、配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八號之發布,修正第十一條第七款「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及第八款「停業部門損益」之科目用語,爰修正第三款格式三「損益表」
。
四、因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八號之發布及商業會計法修正有關員工分紅費用化
實施,爰修正第五款格式五「股東權益變動表」,增列與待出售資產直接相關之
權益項目及刪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項目並調整部分項目。另參酌「公開發行銀
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將股東權益變動表中「權益調整」欄修改為「股東權益
其他項目」,並調整部分項目。
100.08.19 一、條次變更。
二、參考國際會計準則用語及配合法制作業,文字酌作調整。
三、將現行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移列至第二款至第四款,並配合本次修正調整報
表名稱及格式內容。
四、將現行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移列至第二十四條予以規範。
103.10.21 一、本條未修正。
二、配合第十條至第十四條之修正,修正附表格式一至格式三,格式四酌作文字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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