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03.29 為確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健全經營,強化自律功能,爰參酌「銀行內部控制及
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十一條、「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十
一條、「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十一條,及「票券商內部控制
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十一條,明定銀行應建立獨立風險管理機制,並應涵蓋適當
措施,以有效管理營運風險。
115.05.06 一、條次變更。
二、參考美、英、香港及新加坡監理機關風險管理架構規範與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
亦於西元二○二四年四月發布新版《有效銀行監理核心原則》(Core
principles for effective banking supervision),其中所列銀行監理之核心
原則,詳列風險管理架構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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