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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109.10.26金管銀國字第1090273317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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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23     條
候選人候選登記之撤銷,應於抽籤排列號次前,以書面向信用合作社為之
,逾期不予受理。已撤銷登記者不得申請回復候選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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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