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03.12 配合「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爰增列但書,規範公司如以年報
作為股東會議事手冊之補充資料者,年報電子檔上傳時點應於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
104.03.13 為提早揭露年報資訊,俾利投資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表決之參考,爰規範公司應於股
東會召開日七日前將年報之電子檔傳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之規
定。
111.02.21 一、為提早揭露股東會年報資訊,俾利投資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表決之參考,爰增訂
第一項但書,明定上市上櫃金融控股公司應於股東會十四日前將年報之電子檔傳
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二、現行第一項但書移列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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